⏱ 一定要卡在「2年內」
不管是先賣舊屋再買新屋、還是先買新屋再賣舊屋,兩筆交易的「所有權移轉登記日」相距一定要在2年以內,超過2年就完全不符資格,沒有例外。
🏠 出售與重購都要「自住」
交易前這段期間不能出租、不能拿來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,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在該房屋設有戶籍並實際居住,戶籍登記不能中斷。
🚫 重購後5年內不能轉手
新買的房子在移轉登記後5年內,不能改作其他用途、也不能再出售或出租,否則國稅局會把已經退還的稅金全部追繳回去。
🔀 別把「自住優惠」跟「重購退稅」搞混
400萬免稅額+10%優惠稅率,是賣房時用的,要設籍持有滿連續6年;重購退稅是買新房子時申請退回已繳的稅,只看2年內的買賣時間,兩者條件不同、可以分開適用,也可能同時符合。